政策公告公示关于终止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公告 2026/02/14 1.4w 阅读 538 点赞 查看原文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快巴士客运(丽江)有限公司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件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日不投入运营,该企业提出终止经营申请。经丽江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同意终止经营。该企业已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资质。 现向社会公告。 丽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