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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丽江市泸沽湖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2024/07/24 7.5k 阅读 497 点赞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丽江市泸沽湖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2023年12月1日颁布施行的《云南省泸沽湖保护条例》要求和《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丽江市泸沽湖保护条例〉的决定》,《丽江市泸沽湖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已不再适应新形势下的泸沽湖保护管理需要。经第五届市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丽江市泸沽湖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本决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丽江市泸沽湖管理局、宁蒗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本决定的要求,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云南省泸沽湖保护条例》,加强对泸沽湖的保护与治理,并做好本决定的解读工作。

丽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