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文市政府文件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丽江市促进建筑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六条措施(修订)》的通知 2024/05/07 1.9w 阅读 384 点赞 查看原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省属驻丽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废止《丽江市促进建筑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六条措施(修订)》(丽政发〔2023〕18号),有关措施不再执行,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4月30日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30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市政府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