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22年度丽江市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丽江、法治丽江进程中,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的见义勇为英雄模范。他们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积极参与事故灾难抢险救援,救他人于危难之中,谱写了正气之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激励先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李志强、蔡为生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贺占福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奖励。希望受到奖励的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先进模范表率作用。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合力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争当英雄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平安丽江、法治丽江建设汇聚更强大的社会正能量。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切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见义勇为人员、积极参与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良好氛围,共同维护全市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奋力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丽江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22年度丽江市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名单
2023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度丽江市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名单
一、见义勇为群体
李志强,男,汉族,1973年10月生,永胜县永北镇西南街居民
蔡为生,男,汉族,1968年8月生,永胜县永北镇东北街居民
对以上1个群体,授予“丽江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万元。
二、见义勇为个人
贺占福,男,汉族,1992年7月生,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陆军某边防旅现役军人
对以上1名个人,授予“丽江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