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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古城区“8·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2022/02/17 1.3w 阅读 507 点赞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古城区“8·13”较大

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古城区“8·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

《丽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请求对〈古城区“8·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予以批复的请示》(丽安办请〔2022〕1号)收悉。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安委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云安事故督办〔2021〕8号)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古城区“8·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分析、事故性质和责任认定。

二、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整改措施,请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再发生。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2022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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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