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江市“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丽政发〔2017〕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丽江市“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丽江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丽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4日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江市“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丽政发〔2017〕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丽江市“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丽江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丽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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