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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市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2023/10/07 1.8w 阅读 446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36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全面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现印发《丽江市市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请结合以下要求抓好落实。

一、分级制定,动态管理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重要意义,将负面清单作为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推动企业群众办事“一门、一窗、一次”改革的重要举措,把负面清单外的事项统一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提供办理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各县(区)要严格依据省级公布的州市级和县级负面清单,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级负面清单,做到负面清单事项只减不增;对于本级依法依规自行设立的政务服务事项,可一体编制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各县(区)负面清单报本级政府审定后公布,抄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面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等需要调整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情形,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集中办理,综合服务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改善硬件环境、优化布局,最大限度满足政务服务事项进驻需求,做实做细“应进必进”工作,对于负面清单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2024年3月底前均应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严禁“明进暗不进”。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要科学合理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应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申办受理系统,推动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将进驻事项全面纳入综合窗口“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全面推行首席事务代表、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三、严格落实,加强监督

市、县(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负责统筹本级负面清单编制和动态更新、评估管理等工作,加强对综合窗口委托、授权和“首席事务代表”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加快推动各政务服务部门负面清单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集中办理。同时,对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负面清单事项,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在云南政务服务网上及时公布详细办理地址和咨询、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丽江市市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

2023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江市市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

(2023年版)

序号

主项名称

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实施机构

1

移民安置纠纷调处

行政裁决

市搬迁安置办

2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

行政许可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实施部分审批权限)

3

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

行政许可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实施部分审批权限)

4

对教师、学生申诉的处理

对教师申诉的处理

其他行政权力

市教育体育局

对学生申诉的处理

其他行政权力

市教育体育局

5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行政许可

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

参加朝觐人员身份复核

其他行政权力

市民族宗教局

7

非机动车登记

行政许可

市公安局

8

对举报或者协助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的奖励

对废旧金属收购者协助公安机关查获违法犯罪分子的奖励

行政奖励

市公安局

对检举违反枪支管理犯罪活动有功人员的奖励

行政奖励

市公安局

对举报毒品、涉及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奖励

行政奖励

市公安局

对举报恐怖活动或者协助防范、制止恐怖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行政奖励

市公安局

对举报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人员的奖励

行政奖励

市公安局

交通事故侦破协助奖

行政奖励

市公安局

9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许可

市民政局(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10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许可

市民政局(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11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行政给付

市民政局

12

收养登记

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行政确认

市民政局

13

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

行政给付

市司法局

14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行政裁决

市财政局

15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管理发放

公共服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国家和省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

公共服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

公共服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职称申报评审及证书管理

公共服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

公共服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7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公共服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公共服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公共服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公共服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公共服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提供政审(考察)服务

公共服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公共服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8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行政许可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9

地图审核

行政许可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

矿区范围争议处理

行政裁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1

探矿权勘查范围争议处理

行政裁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2

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3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4

草原所有权、使用权争议处理

行政裁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5

经营性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26

经营性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外)

行政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27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28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29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行政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30

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

行政确认

市交通运输局

31

对保护航标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行政奖励

市交通运输局

32

对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运站经营者协调无效的裁决

行政裁决

市交通运输局

33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行政许可

市农业农村局

34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行政许可

市农业农村局

35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行政确认

市农业农村局

36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处理

行政裁决

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37

水事纠纷处理

行政裁决

市水务局

38

水土流失纠纷争议裁决

行政裁决

市水务局

39

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经济损失调处

行政裁决

市水务局

40

对营业性演出举报人的奖励

行政奖励

市文化和旅游局

41

对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鉴定

行政确认

市卫生健康委

42

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医学技术鉴定

行政确认

市卫生健康委

43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补发、换发

公共服务

市卫生健康委

44

烈士评定

行政确认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5

伤残等级评定

行政确认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6

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转移办理

行政确认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7

退出现役残疾军人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给付

行政给付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8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去世后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补助给付

行政给付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9

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奖励

行政奖励

市应急局

50

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对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的奖励

行政奖励

市市场监管局

对检举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奖励

行政奖励

市市场监管局

对举报直销经营违法行为的奖励

行政奖励

市市场监管局

食品安全举报奖励

行政奖励

市市场监管局

特种设备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行政奖励

市市场监管局

51

对计量纠纷的仲裁检定

行政裁决

市市场监管局

52

对企业名称争议的裁决

行政裁决

市市场监管局

53

对侵犯专利权纠纷的处理

行政裁决

市市场监管局

54

对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等纠纷的调解

公共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

55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行政许可

市林草局

56

对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行政奖励

市统计局

57

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的个人给予奖励

行政奖励

市统计局

58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行政许可

市国动办

59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公共服务

市医保局

60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

行政奖励

市市场监管局

61

延期移交档案审批

行政许可

市档案局

62

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行政许可

市新闻出版局

63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行政许可

市政府侨务办(由县级侨务部门初审,部分初审)

64

事业单位登记

行政许可

市委编办

备注:《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对应事项有调整的,从其调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