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丽江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江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按照教育部关于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丽江教育“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提高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重要举措,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谋划,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资源需求和不均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
二、工作目标
各县(区)要坚持“政府主导、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区域推进”的原则,根据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进度表时限要求,倒排工期,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到2035年,全市所有县(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责任单位:市、县(区)教育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工作任务
(一)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区)要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总体要求,对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规程工作要求,认真总结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研究制定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年度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有关部门要为实现优质均衡发展提供必要的土地、资金、人员、政策等保障,并可结合实际对规划进度作提前安排和调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要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履行公共教育职能的重要任务,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县(区)要逐乡(镇)摸底,全面准确掌握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4个方面基本情况,建立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工作机制。各县(区)政府定期研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每年至少要听取1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汇报。充分发挥各级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职责,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按照省级规划时间表(附件1),确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稳步推进。〔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体育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科学规划学校布局。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空间布局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中小学校建设标准,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严格实施,不得随意变更。各级政府要将教体部门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应征得教体行政部门同意。结合乡村振兴工作,稳慎做好农村初级中小学校(教学点)的撤并工作。依法落实城镇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标准化学校有关规定,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或通过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增强对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台账,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项目,通盘考虑现有教育资源的利用,加快城镇学校扩容增位,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大校额,推动实现学校办学条件和班额、校额达标。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探索乡村温馨校园建设有效途径,努力推动实现乡村温馨校园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推行学区化管理和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模式和优质品牌学校示范辐射作用,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促进学区间学校的优势互补,增强薄弱学校造血机能,整体提升办学质量。以教师科学配置为基础、教学质量为核心、教育评价为牵引,促进校际间管理、教学、教研紧密融合。建立健全县域内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机制,完善“优质学校+薄弱学校”、“优质学校+新建学校”帮扶机制。鼓励市属学校与县(区)学校之间广泛开展义务教育领域办学合作,组建跨市域、跨县域的优质教育集群,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完善控辍保学常态化工作机制。压实控辍保学“双线四级六长”责任体系,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和村组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责任机制,推动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充分利用云南省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动态管理系统、政府救助平台等系统平台,认真落实控辍保学服务管理工作,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确保辍学学生“劝得回”。健全普职融合等安置保学和应助尽助救助机制,确保劝返学生稳得住、有出路。健全学校教学质量保障机制,提升学校吸引力,确保劝返学生“学得好”。健全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流入地就读和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控辍保学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未成年犯义务教育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机制。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位方式入学就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精准关爱保护机制,优先保障寄宿需求,畅通亲子沟通交流渠道,强化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妇女联合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提升特殊教育质量。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两端延伸,推动特殊教育拓展融合。健全面向视力、听力、智力障碍和孤独症等各类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服务机制。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培养,提升就业能力。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加大对残疾学生资助力度。建好管好用好资源中心(教室),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区)办好1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20万人口以下的,可在相对集中的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教班。并不断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为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配齐配足教职工,为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配备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和专兼教师。〔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改进义务教育评价。持续开展政府履行义务教育职责评价、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等,切实扭转“唯分数论”的评价导向,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激发学校办学活力,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和活力。按照省级要求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建立反馈整改机制。研究制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述评有关制度,将任课教师每学期对每个学生学业述评情况纳入对教师的考核内容。〔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大力推进智慧教育。编制实施智慧教育发展规划,以数字校园建设为抓手,实施学校基础设施和环境智能化改造,普及智能教室、虚拟实验实训室、智能图书馆等智能学习空间和学习终端。用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加快建设优质数字教学资源,以数字课堂建设为重点,建设一批线上线下融合示范课程,建成服务全市的智能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基于“互联网+教育”的新型教学管理模式,提升区域间、城乡间以及校际间的教学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一)提升教育治理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政策。实施均衡分班,均衡配备师资,严禁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级。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探索统筹校内外资源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及模式。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落实和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积极推进学校章程建设,探索推进学生上学放学路径规划和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理改造等工作,健全学校安全制度及应急预案,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依法依规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二)坚持“五育”并举。强化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强化学校体育工作,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和视力监测,推动足球、篮球、排球等体育项目进校园,保证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把美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拓宽劳动教育渠道,创新劳动教育方法和评价机制。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定期筛查评估、早期识别与干预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三)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制定教学计划和课堂教学基本要求,严格按照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课堂教学。坚持因材施教,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辅导,深入实施高效课堂改革,规范课堂教学,培育、遴选和推广优秀教学模式。优化课堂教学方式,促进学生主动、深度、全员参与。注重课堂向课外延伸、教学向教育拓展,引导学生把课堂知识应用于社会实践。健全教学评价制度,注重评估与改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量和作业时间,严格控制考试次数。〔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四)发挥教研支撑作用。完善市、县(区)、学校三级教研体系,推进市、县(区)教研机构建设,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健全教研员准入、退出、考核激励和专业发展机制,建立专兼职结合的教研队伍。因地制宜采用区域教研、网络教研、校本教研、综合教研、主题教研以及教学展示、现场指导、项目研究等多种方式,增强教研工作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教师专业成长、学生全面发展和教育管理决策等方面的效能。〔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五)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加快推动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深入持续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各县(区)统筹教师资源,按照高于规定学历的教师数、县(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数、体育艺术专任教师数以及教师职称、年龄结构等核心指标均衡配置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推行教师、校长定期交流轮岗制度。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持续加大思政、体育、音乐、美术、劳动、科学、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紧缺教师的配备和培养力度。〔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六)提高教师专业能力。推进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推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实施“万名校长培训计划”、义务教育青年教师培训计划,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和省级培训项目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倾斜。加强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教师、小学全科教师和“三科”统编教材教师队伍建设。切实落实中小学10%公用经费用于教师培训的政策。改进教师评价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七)依法保障教师待遇。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各县(区)要加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为乡村教师提供稳定性住房。实施集中连片地区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绩效工资核定向乡村小规模学校、艰苦边远地区学校倾斜,内部分配向班主任和承担特殊教育任务的教师倾斜。对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和社会事务进校园进行统筹规范,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从教20年以上的优秀乡村教师予以奖励,鼓励各县(区)对优秀教师予以奖励。〔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十八)强化经费保障。保障义务教育财政经费投入,严格落实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和薄弱学校建设,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思政课建设,加大对义务教育量提升工作的投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九)强化督导评估。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省级规划时间表(附件1),建立义务教育年度巩固情况监测制度,通过调研评估、指标监测等方式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开展实地评估和指导,对达到标准要求的县(区)适时申请认定。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按期完成创建任务的县(区)和创建后出现工作滑坡的县(区)进行约谈或问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健全监测机制,完善监测手段,通过全程监测、动态监控、过程督导等,加强对创建县和规划县(区)的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强化激励机制。对在2025年及以前年度主动申请接受国家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工作的县(区),根据省级规定,省级在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各县(区)要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每年组织1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研讨观摩活动,推介宣传典型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丽江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进度表
附件
丽江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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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规划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县(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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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 |
玉龙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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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1年 |
永胜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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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2年 |
华坪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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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3年 |
宁蒗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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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4年 |
古城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