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丽江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21〕—39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决策部署,进一步统筹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二、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计划和方案,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及时协调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及时报告知识产权有关工作情况,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有关地方和相关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部门。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市委、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深入研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推动, 有关情况及时报联席会议研究,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