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020年12月3日,古城区七河镇新民村委会上村三组发生一起火灾,烧毁土木结构房屋6 间,造成1人死亡。这起小火亡人火灾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火灾106起,其中农村火灾54起,占火灾总数的51.88%。为坚决遏制农村火灾多发频发势头,彻底扭转农村火灾防控的被动局面,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消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全市农村火灾的严峻形势
冬春期间,全市大部分地区气候寒冷、降水稀少、风干物燥,历来是火灾高发多发季节。目前,农村地区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普遍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加之消防基础设施配备不足,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各类农村火灾事故教训,主动担当履职,着力从健全农村消防工作组织、推动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拓宽农村消防工作保障渠道、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和提升农村居民消防安全常识等方面入手,不断夯实农村消防工作基础,提升广大农村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各县(区)要在2020年12月31日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辖区农村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对农村消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火灾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二、切实推动农村消防组织力量实体化运行,构建以一委一办三员为核心的农村消防工作组织体系
各县(区)要结合辖区火灾特点,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有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基层网格管理责任,织密基层火灾防范责任网络。一要加强县(区)级以下消防组织力量建设。目前,全市各乡镇(街道)均已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已初步形成了“一委一办三员”的乡镇(街道)一级消防工作组织构架,但从运行情况看,绝大多数乡镇(街道)“一委一办三员”仍停留在形成组织架构和文件部署阶段,尚未实体化运行开展工作。各县(区)要在2021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完成100%乡镇(街道)“一委一办三员”的实际建设和实体化运行。二要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前期下发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组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配齐专职消防队员,负责灭火救援、派出所消防警组列管以外的单位消防巡查和消防宣传工作。三要继续依托基层派出所,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基层派出所要负责对列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灭火救援和消防宣传教育,指导行政村、村民小组消防业务工作。四要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街道、行政村、30户以上的自然村要建立队员由村干部、党员骨干、民兵等组成微型消防站,主要负责所在地火灾扑救和消防宣传工作。
三、扎实推进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整体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
各县(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和省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公消〔2015〕224号)要求,在编制乡镇(街道)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时,要逐步优化农村消防安全布局,将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装备等纳入农村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主动结合脱贫攻坚、整村异地搬迁和美丽乡村建设、道路通村、人畜饮水工程等农村重大民生工程统筹推进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设有自来水管网的集镇、村庄,要同步建设室外消火栓;使用天然水源村庄,要设立消防水池;农村散居住户及缺水地区,要因地制宜修建消防水池、水窖等储水设施。争取2021年6月底前,未设有消防水源的行政村和所辖的村民小组,解决至少1处消防水源。要重点抓好农村入户线路改造工作,积极引导发动农户进行户内电气线路改造。针对传统村落、古建筑、乡镇及农村福利机构等重点敏感场所,要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提高农村单位场所消防预警水平。
四、积极建立乡镇专职队伍联勤联动机制
一是各地要结合乡镇专职消防队事业法人登记工作,统筹推进乡镇专职队伍建设工作,切实掌握各乡镇专职队伍人员器材装备的规模底数,要保证各乡镇负责人能够第一时间与消防队信息互通,汇报现场情况,能够视现场情况合理调集专职队先期参与险情处置。二是各地要积极开展消防业务训练,要依托当地消防救援队伍定期对各乡镇专职队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发生险情时能够快速有效投入救援。三是各地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乡镇专职消防队员的能力素质、业务水平和灭火救援能力,为更好地完成灭火救援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加强乡镇专职队的器材装备维护保养
各地要切实做到器材装备“底数清、情况明、能使用”,要组织人员定期对器材装备进行维护保养,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损坏的装备要及时报修或更换,确保装备器材完整管用。各地要依托当地消防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对乡镇专职队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确保不漏一人,重点进行熟悉器材装备操作方法及维护保养的培训,通过定期培训指导,有力提升农村乡镇专职队员器材装备操作及维护保养方面的水平。针对农村灾情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各地要主动作为,不等不靠,抓紧开展器材装备清查及维护保养专项工作,确保装备器材随时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六、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培训工作
各地要发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要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宣传纳入中小学校教学内容,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带动提升家庭成员消防安全意识。扶贫部门要将消防知识作为驻村扶贫工作队、基层组织培训的内容,提高其消防帮带和管理能力。农业、人社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农民务工技能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农民工消防安全素养。消防部门要在冬防期间内对乡镇(街道)“一委一办三员”进行一次培训,乡镇(街道)、村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要开展进村入户消防宣传教育,特别要对孤寡老人、病弱残障人士、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进行“一对一”帮扶、“面对面”宣传。要发动各村委会要依托农村广播站、文化站设立消防宣传站,利用大喇叭、村广播,坚持每日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和火灾事故警示案例,以专栏、橱窗、板报、标语等形式提醒群众注意用火用电安全。
各县(区)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及推进情况,于2020年12月31日12:00前,报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姜祺源,5330119(传真)。逾期未报的,纳入市政府执行力综合评价考核。对弄虚作假、措施不实、工作不力,辖区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火灾的,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