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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蒗县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投放鱼苗近3万尾

2024/10/24 1.5w 阅读 323 点赞


(通讯员 罗家兰)10月16日,宁蒗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县环保分局、翠玉乡人民政府,在金沙江阿海电站库区开展2023年度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生态修复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

活动现场,相关单位宣读了鱼种鉴定结论、鱼病检疫结果及公证词并宣布放流活动正式开始。大家站在堤岸边,将鱼苗通过放流槽投放到金沙江中,一尾尾鱼苗划出优美的弧线,欢快地跃入水中。

四川律贝科技有限公司金沙江大区经理芮建平说,此次放流的鱼苗由松坪基地提供,经过检验合格后进行放流。“此次共放流金沙江土著鱼(齐口裂腹鱼、短须裂腹鱼)共计29323尾,还邀请丽江市(雪山)公证处对放流数量进行现场公证,委托云南省渔科院对放流鱼种进行物种鉴定,对放流鱼种进行病虫检疫,确保放流鱼种健康、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宁蒗县农业农村局水产站站长郭祥彪说。

据了解,2023年宁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6件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法院审理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不同数额的罚金,并判决赔偿生态损害赔偿金,6个案件共收缴生态损害赔偿金82103.4元。被执行人及赔偿义务人自愿出资进行增殖放流,由宁蒗县农业农村局代为履行渔业资源修复责任,完成被执行人及赔偿义务人损害渔业资源后的生态修复。

“今天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是为了贯彻落实‘谁破坏、谁负责’公益保护理念,督促非法捕捞(案)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提醒人们要严格遵守禁渔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抵制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捕捞水产品行为,切莫因一己之私触犯法律。”宁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朱梅说,本次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的有效执行,有助于修缮水库生态环境,有效震慑非法捕鱼行为,进一步增强库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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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