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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丽江市财会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24/05/22 1.7k 阅读 315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对财会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丽江市财会监督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徐贤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杨丽伟市政府副秘书长

杜云林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马志龙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和江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木权之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

周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专员

钱万定市审计局副局长

黄天林市国资委副主任

李英敏市统计局副局长

谭丽娟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杨立新市税务局副局长

赵裔光中国人民银行丽江市分行党委委员

唐新娟金融监管总局丽江监管分局副局长

王江涛市财政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财政局,由杜云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牵头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负责统一领导全市财会监督工作;统筹推进各财会监督主体横向协同、纵向联动,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其他监督主体贯通协调,构建全市财会监督体系;研究确定全市财会监督工作重大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在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全市财会监督工作方案计划和相关制度机制,牵头负责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督促、指导和检查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财会监督任务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等情况;研究提出报请联席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办理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在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市财政局作为市级财会监督主责部门,牵头负责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政务服务局、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丽江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丽江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别负责各自分管领域的财会监督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市财政局:负责牵头制定年度财会监督计划,明确年度监督工作重点;牵头组织对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承担对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以及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财会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对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代理记账机构等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督促指导成员单位落实监督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宏观调控政策执行、经济体制改革、综合性产业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构建发展规划、财政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制定主管行业领域财会监督检查年度计划。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制定主管行业领域财会监督检查年度计划。

市司法局:负责配合市财政局推进财会监督法治建设,加强财会监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贯彻。制定本系统财务监督检查年度计划,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财会监督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配合市财政局建立财会监督人才库,完善财会监督人才政策体系,加强财会监督人才培训教育,制定主管行业领域财会监督检查年度计划。

市审计局:负责对本系统财务会计业务进行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配合市财政局推进财会监督数据库建设,制定本系统财务监督检查年度计划。

市国资委:负责对所出资的国有企业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对所出资的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制定对所出资企业财会监督检查年度计划。

市统计局:负责对统计领域相关业务活动进行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对统计师行业进行执业监督,配合市财政局推进财会监督数据库建设,制定本系统财务监督检查年度计划。

市政务服务局: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综合监督,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诉,组织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招投标行业管理,制定主管行业领域财会监督检查年度计划。

市税务局:负责对本系统财务会计业务进行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对税务师行业进行执业监督,制定本系统财务监督检查年度计划。

中国人民银行丽江市分行:负责对主管行业领域相关业务活动进行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制定主管行业领域财会监督检查年度计划。

金融监管总局丽江监管分局: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授权,负责依法依规对辖内银行业和保险业有关企业及保险业中介机构实行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制定所监管行业领域财会监督检查年度计划。

三、其他要求

联席会议成员及联络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24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5月11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