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属各驻丽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免费对外开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制作统一标识标牌。各单位要按照统一格式规范,自行制作设置标识标牌,明确告知单位停车场免费对外开放注意事项并公布本单位服务电话(详见附件1)。
二、强化公共卫生管理。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好单位内部控烟、卫生保洁及健康教育宣传等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并引导和督促外来车主共同维护好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
三、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停车场巡查管理,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单位停车区域各项安全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统筹推进工作落实。为便于工作对接,提高工作效率,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免费对外开放工作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推进落实(联系人及电话:王维华,0888—3990388)。请各单位联络员于2024年1月30日12:00前加入微信工作群(详见附件2)。
附件:1.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免费对外开放标识标
牌
2.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免费对外开放工作群
二维码
2024年1月27日
附件1
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免费对外开放标识标牌


尺寸规格:80×120cm、60×80cm、40×60cm,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标识标牌尺寸。
附件2
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免费对外开放工作群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