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丽江市疫苗药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丽政办发〔2020〕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疫苗药品管理,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丽江市疫苗药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江洪清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 权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爱珍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袁永理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成 员:王梅生 市委编办副主任
杨和香 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杨仕新 市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
何万志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奚立武 市科技局副局长
高庆员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自华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江涛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 涛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稽察专员
李润清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和建军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雷本宏 市市场监管局副处级领导
李 云 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何树云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童 刚 银保监丽江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张爱珍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苗药品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市疫苗药品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疫苗药品产业布局、行业规划、生产流通、质量安全、供应储备、预防接种、补偿赔偿等重大问题,加快推进疫苗药品技术创新、工艺优化、产业升级;定期分析疫苗药品安全形势。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落实;及时梳理汇总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