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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人民政府与丽江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22/11/11 1.4w 阅读 222 点赞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人民政府与丽江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直各委、办、局:

《丽江市人民政府与丽江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江市人民政府与丽江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职工群众的联系,推动我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完善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总工发〔2014〕1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县级以上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云政发〔2015〕44号)等精神,结合丽江实际,决定建立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大精神,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通报市人民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与市总工会工作有关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有关职工利益及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为工会源头参与,积极作为,做好职工群众工作搭建平台,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丽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

二、工作原则

联席会议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政治优势,重大问题事前请示,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推动联席会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对于协商过程中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及涉及职工群众和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及时提请市委指导解决。

(二)坚持服务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部署,从丽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把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涉及广大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联席会议的重点议题,研究对策方法、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改革发展和劳动关系的和谐。

(三)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把反映好表达好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面临的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代表维护发展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以及保护调动发展好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作为工会开展联席会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建好职工之家,当好职工群众可信赖的娘家人

三、组织形式

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联系工会工作的领导参加会议人员一般包括: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有关领导,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与议题有关的政府部门负责人。市总工会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视情况可邀请职工、劳动模范工会干部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旁听。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

会议议题

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通报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有关职工利益及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

联席会议的议题主要围绕以下方面确定:

()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政府工作中涉及职工利益和工会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工会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和年度重点工作,以及工会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规和政策的意见建议。

()研究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进丽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功立业的有关问题;研究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队伍和谐稳定方面的有关问题。

()研究解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职工培训、一线职工疗休养、困难职工脱困解困、提高级以上劳模待遇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研究有关保障职工民主政治权利、精神文化权益、社会权利和生态文明权益方面的重要问题。

()研究深化工会改革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面的有关问题。

()研究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工会服务阵地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

()研究解决工会经费收缴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工会工作中需要政府支持帮助的问题。

()政府和工会认为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组织实施

(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次,具体时间由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协商确定。如遇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经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协商,可以随时召开。

(二)联席会议议题的确定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深入调查了解职工队伍发展变化和劳动关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研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广泛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具有可行性对策建议的议题草案,使工会的主张和意见成为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三)联席会议筹备工作联席会议的筹备和会务事项由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共同承办。会议通知由政府办公室印发。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共同商定会议的议程和出席人员。

(四)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明确责任分工,经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主要领导审定,由政府办公制发,市总工会会签。

(五)督促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成立联合督查组,负责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有关领导汇报,并在下一次联席会议上通报落实情况。

(六)加强会议的宣传及时宣传报道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工作成效,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其他事项

(一)要高度重视联席会议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切实解决联席会议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充实联席会议的内容,使之逐步法制化、规范化。

(二)尚未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县(),要尽快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应当积极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