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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政办发〔2020〕64号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上半年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丽江市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2020/10/06 3.5k 阅读 177 点赞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上半年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丽江市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丽政办发〔2020〕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省属驻丽有关单位:

《云南省2020年上半年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丽江市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0月3日

云南省2020年上半年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丽江市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上半年营商环境 “红黑榜”评价结果的通报》(云政办函〔2020〕75号)指出,昆明市、曲靖市、丽江市综合评分排前3名,进入“红榜”,同时反馈了丽江市存在的四个方面的7个问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举一反三,以最大的决心、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措施,确保反馈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彻底整改,持续深化“放管服”,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要求

(一)开办企业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有时银行开户时出现系统故障的情况,导致办理时间较长;二是申办民办教育机构教育部门审批环节速度较慢,耗时较长。

整改措施:

1.“有时银行开户时出现系统故障的情况,导致办理时间较长”方面。要通过整改优化开户服务,提高开户效率,使企业开户时间压缩到2个工作日内。一是不断优化开户服务。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优化企业开户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在有效识别企业身份、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防范企业开户风险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开户服务。采取业务技术培训、设备检修维护、设备更新换代等各种措施,确保系统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加快企业开户速度,特别是在出现系统故障的情况下,安排专人第一时间检修,确保24小时内解决故障问题,提高服务效率,提升企业对开户服务满意度;整合开户和各类基本结算服务申请和协议,尽可能减少企业重复填写,实现开户与基本结算服务“一站式”办理;完善开户审核流程、消除冗余环节,最大程度提高企业开户审核效率;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业务和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养,准确掌握银行账户管理制度要求,熟悉各账户业务系统的使用;积极开展银行账户业务宣传,主动向企业宣传解释银行账户制度、开户流程、客户身份识别要求等,同时,做好柜面宣传引导,倾听企业心声,及时处理客户投诉,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二是人民银行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辖内各银行尤其是地方性法人银行的指导工作,认真做好优化企业账户服务政策的广泛宣传和舆论引导,让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同时指导和督促辖区内各法人银行完成相关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内部操作规程、业务考核等制度的建立健全和修订工作,建立优化企业账户全生命周期服务长效机制。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在坚持“企业开户便利度不减、风险防控力不减,优化企业账户服务要加强、账户管理要加强”的基础上,压实辖内各商业银行账户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银行开户服务的指导和监督,强化工作考评,建立通报问责机制,对开户时间较长、企业投诉较多的银行,采取约见谈话、通报、现场检查等措施督促整改,并纳入年度综合管理考核,强化辖区银行机构账户管理职责。

整改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人行丽江中支

整改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人行丽江中支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申办民办教育机构教育部门审批环节速度较慢,耗时较长”方面。一是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严格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进一步优化民办学校筹设、正式设立、分立、合并、终止等流程,最大限度缩短办理时间,切实提高民办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和类别、地址、举办者变更等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严格对照服务清单,在原来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事项的法定时限90天的基础上,将办理时间压缩一半,确保在45天内办结;在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事项的法定时限30天的基础上,将办理时间压缩一半,在15天内办结。二是公开审批服务事项,让教育审批权力运行“阳光化”。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公布教育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实现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机制,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配齐配强行政审批服务队伍,加强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三是严格行政审批纪律,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严禁在执行有关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中“搞变通”、“打折扣”、“设路障”;严禁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搞形式主义、推脱责任、不兑现承诺;严禁在惠企优企政策落实中不作为或设置不合理前置条件;严禁在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审批服务中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无端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严禁利用职权在民办学校(培训机构)搭股办学或兼职取酬,强制、暗示民办学校购买指定产品或服务;严禁向民办学校(培训机构)乱收费、乱摊派、“吃拿卡要”等增加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负担行为;严禁随意性执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违规执法行为;严禁其他干扰民办学校(培训机构)正常办学、损害民办学校的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县(区)教育体育局行政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督促各县(区)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审批工作任务,对违反“八条禁令”或其他相关规定的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整改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

整改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办理建筑许可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规划许可等待上会时间较长;二是办理建筑许可各个环节使用不同的系统上传资料,导致资料重复上传。

整改措施:

1.“工程规划许可等待上会时间较长”方面。一是严格落实《丽江市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丽规委办〔2019〕2号),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召开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简化评审程序,缩短审查时间。二是结合云南省工程建设审批系统,再次优化调整审批流程,整合审查环节。依据《丽江城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联合技术审查工作制度》(丽规委办〔2020〕1号)文件精神,建立部门联审制度,集中归纳各审查环节的审查意见后一次进行完整反馈,同时进一步加强与项目业主和设计单位的沟通指导,帮助其对审查意见的准确理解,指导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一次修改到位。三是灵活会议形式,采取专委会和规委办会议联合召开、规委办会议同局务会会议套开、规委会同常务会议套开等多种会议形式,确保规划方案及时上会审查。原则上一般项目不再提交规委会审查,对符合审查条件的方案,专委会和规委办会议在6个工作日内召开,规委会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四是建设工程规划审批事项限时办结。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土地用途和规划批准(申请并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包含专家评审所有时间);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配合好住建部门牵头组织的联合验收,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规划核实意见等竣工备案审批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2.“办理建筑许可各个环节使用不同的系统上传资料,导致资料重复上传”方面。各相关部门认真梳理系统存在的问题,积极向上级对口部门反映,请求上级部门尽快完善内部系统与工建系统的互联互通,并积极配合省级部门做好系统互联互通的相关工作;市工改办梳理工建系统存在的问题,积极向省工改办反映,请求省工改办进一步优化工建系统建设,并积极配合省级部门做好系统优化升级应用的相关工作。

整改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整改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防办、市地震局、市气象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获得用水方面存在的问题。办理获得用水业务设计图纸审查费用较高。

整改措施:明确图纸审查及设计费用的可行性、合理性。一是进一步压缩用水报装审批时间,将以前的“窗口登记、现场勘察、供水方案答复、设计审查、市政道路挖掘办理、签订合同、完成施工、竣工验收、挂表开栓”等多个环节压减为“申请和设计施工”2个环节,用最短的时间办结每件用水报装,供水管网已覆盖区域企业用水报装整个流程不超过4个工作日,其他区域不超过22个工作日。二是针对营商环境建设宣传不到位的问题,将进一步组织全体职工培训,10月10日前完成收费标准公告栏,耐心向用户做好费用标准解释说明。三是针对收费标准未完全透明的实际情况,合同后增加设计费计算标准及过程,并按工程的复杂程度优惠5%—15%,在办公区域公示《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让用户进一步知晓收费标准。四是针对开发商对公司工作内容不理解的问题,一方面进一步督促开源公司完善设计及审查优化工作流程,10月10日之前完成设计及审查优化工作流程公告栏,并在办公区域内公示,明确工作内容及工作意义,从源头上解决市政管道建设质量不合格以及市政管道设计不符合丽江整体规划要求的问题;另一方面,提交成果时对已经设计完成的项目进行满意度调查,认真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建议,耐心向用户做好费用标准解释说明,确保满意度在90%以上,及时整改落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整改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整改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水务集团、永胜县供排水公司、华坪县供排水公司、宁蒗县供排水公司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纳税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报税系统频繁更新,更新后新业务操作说明未及时公布,申报人使用起来较为困难。二是有的增值税业务仍不能在网上申报,需要到服务大厅办理,较为繁琐。

整改措施:

1.“报税系统频繁更新,更新后新业务操作说明未及时公布,申报人使用起来较为困难”方面。一是做好纳税人对系统使用的建议意见收集工作,形成纳税人意见建议台账,由专人负责归类汇总意见建议后报送信息部门,对存在问题,按权限分级解决或逐级上报解决。二是做好系统优化、暂停使用、上线等的提前告知工作,进一步完善系统更新使用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大厅人员、税源管理人员先行操作演练,便于做好纳税人的辅导工作;系统操作手册下发滞后时要做好纳税人的解释工作,同时主动联系上级部门,及时发布使用说明。

2.“有的增值税业务仍不能在网上申报,需要到大厅办理,较为繁琐”问题。及时向省级部门沟通协调,请求抓紧解决网上申报增值税业务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不能进行网报的涉税业务,制作网上申报暂不受理业务清单提供纳服部门;及时公示暂不受理业务清单,引导纳税人通过预约等方式办理相关涉税业务;办税大厅要采取个性化服务措施做好涉税业务办理服务。

总之,通过整改使半年纳税时间从承诺的73.5个小时压缩至内69个小时内;在企业开办中,将发票申领时间压缩在0.5个工作日内。

整改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整改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举一反三整改任务

除了省级评价反馈的上述问题外,在2020年上半年的政务服务系统测评中,丽江市还存在“一部手机办事通”实名注册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加大县(区)宣传推广应用。一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采取督查、通报、考核实名注册量等方式,持续推进实名注册用户人数、平均办件率、点击率、活跃度大幅提升。二是充分利用日报、电视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广泛发布公告、消息,积极引导群众和企业注册下载并应用“办事通”办理有关业务。三是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重点,充分依靠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共产党员引导群众下载认证“办事通”,实现农村家庭至少1名成员实名注册。四是充分依靠乡(镇、街道)、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引导群众下载使用“办事通”。年内各县(区)实名注册率必须达到14%以上,平均办件率增长10%以上。

(二)加大市直部门宣传推广应用力度。一是进一步检查排查党政机关干部职工下载“办事通”实名认证全覆盖情况,要做到机关干部带头使用“办事通”。二是市直各类行业协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所联系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协会的组织作用,加大对会员企业的宣传推广,年内实现会员企业职工实名注册下载达到100%。三是事项已上线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把办事通作为网上政务服务预约、办理、缴费、查询的主要入口,引导企业和群众使用办事通办理各类事项,加大对县(区)部门的业务指导力度,不断提高办件率,平均办件率增长10%以上。

(三)进一步增加上线事项主题。“我要上学”、“我要看病”、“我要找工作”等事项上线相关部门,要加快推进事项上线工作力度。市级和各县(区)确保年内至少各1所学校完成“我要上学”主题上线并投入使用;市医院要上线“我要看病”主题并投入使用;“我要找工作”主题对接上线并投入使用。

整改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整改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银保监局、市邮政局、市运政处等市直有关部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营商环境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清严峻形势,直面问题困难,不回避矛盾,不找客观理由,认真研究,找准症结,分析原因,拿出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担当,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更严的作风,扎扎实实抓好整改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各整改牵头单位要严格按照行业归口原则,切实落实好整改责任,明确分工定位,找准工作着力点、发力点,做到工作底数清、问题清、进展清。各整改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对存在的问题再研究、再分析,对整改措施再细化、在落实,务必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对标对表,一项一项抓好整改,切实把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做到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通报指出丽江存在问题于2020年10月30日前整改“清零”。

(三)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各县(区)、各部门要把“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进一步对各自承担的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再梳理、再优化,持续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深度和网上办件量,推动更多事项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减少群众等候时间和跑动次数,持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率。市、县(区)各责任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要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服务对象(企业和群众代表)或服务满意度工作座谈会,面对面与群众代表和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建议,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答复工作,及时整改落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并积极深入企业中开展回访工作,进一步融洽服务关系,努力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优化和提升营商环境。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问责。建立常态督查督办机制,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和通报,对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进行严格考核(整改措施中的具体指标将纳入市级“红黑榜”考核)。针对落实整改责任意识不强、行动慢、措施不力、整改效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约谈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导致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市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

(五)进一步强化整改信息成果报送。各县(区)和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明确一名熟悉情况的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整改工作,加强沟通协调,畅通工作联络渠道,共同推进整改工作,同时每月要对本县(区)、本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至少进行1次分析研判。各整改牵头部门负责做好整改情况收集、汇总工作,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梳理汇总后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向省政府办公厅上报丽江市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向社会公布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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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