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丽江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丽政办发〔2019〕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丽江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郑艺市长
副组长:金振辉副市长
成员:赵 怀 市政府秘书长
袁兴发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扶贫办主任
孙权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和茂卓市民政局局长
解学庆市财政局局长
李自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袁永理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陆丽明市医保局局长
郭秀芬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谭致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由袁永理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尘肺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研究审议尘肺病防治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尘肺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密切跟踪、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各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2019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