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行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改革精神,2023年11月29日,丽江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丽江市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为便于市、县(区)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就《清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编制《清单》,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决策部署要求;是为了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容缺受理,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多头跑”、“往返跑”问题的需要。
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我市政务服务“容缺受理”改革工作。清单梳理工作,采取市、县(区)部门申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梳理汇总的方式,起草了丽江市《清单》,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已正式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以清单的方式,对目前我市实施的33项容缺受理事项涉及的业务指导(实施部门)、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行使层级、申请材料等内容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可容缺受理的材料、时限和补齐方式。同时,对清单内各实施部门全面抓好实施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对《清单》实施动态调整。
三、有关要求
针对清单管理工作,从抓好实施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信息报送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推动清单内政务服务事项高效、规范实行“容缺受理”,进一步便企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