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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丽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解读和意见征集结果及采纳情况

2023/09/25 2.0w 阅读 347 点赞


一、《实施细则》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践行“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服务理念,降门槛、减负担、提效率、优服务,强化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共享,加强法治保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打响“丽江效率、丽江服务、丽江诚信”营商环境品牌,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依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丽江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实施细则》起草过程

2020年7月,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0〕1号)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市政务服务局启动《丽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草拟工作,并开展了两轮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暨风险评估、听证和公平竞争性审查等工作。2021年11月,省政府营商环境处研究下发了《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待《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出台后,需对照《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丽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2022年9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营商环境工作由市政务服务局移交至市发展改革委。

《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22年9月28日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市发展改革委及时对照《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丽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2022年12月20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三、《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共有总则、市场主体培育和保护、政务环境、创新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法律责任、附则等9章56条。

(一)第一章总则,共7条,主要包括: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容错机制、激励机制、社会监督等内容。

(二)第二章市场主体培育和保护,共12条,主要包括:市场准入、市场主体培育、平等享受政策、自主经营、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审查、非公经济保护和中小企业保护、减税降费、行政收费、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政府诚信建设、突发事件纾困措施等内容。

(三)第三章政务环境,共10条,主要包括: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统一政务服务标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规范中介服务、编制证明事项清单、不动产登记、推行政务服务评价等内容。

(四)第四章创新环境,共4条,主要包括:创新创业、人才保障、园区建设、政策支持等内容。

(五)第五章市场环境,共10条,主要包括:企业设立、融资服务、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水电气公共服务、交通服务、招商引资激励机制、旅游市场保护、信息公开、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组织监管、企业注销等内容。

(六)第六章法治环境,共7条,主要包括:法规的制定和审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普法宣传等内容。

(七)第七章人文环境,共4条,主要包括:举报监督、惠企政策平台建设、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信用监管等内容。

(八)第八章法律责任,共1条,主要包括:责任追究等内容。

(九)第九章附则,共1条,主要包括:生效日期等内容。

四、意见征集结果和意见采纳情况

截至2023年1月20日,共征集到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社会各界意见建议25条,已采纳25条,并及时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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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