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为建立健全防汛抗旱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做好全市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市应急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我市防汛抗旱工作实际,对《丽江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了修订并上报市政府,2022年5月22日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将预案印发执行。
一、《预案》修订的背景和必要性
原《丽江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自2019年经丽江市人民政府审定发布实施以来,在依法有序、安全高效处置水旱灾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和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定位发生了深层次、根本性变化。2022年8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从市水利局调整到市应急局,原《预案》已经不能适应体制机制,迫切需要根据调整后部门职能职责和应急处置新要求,对原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二、《预案》修订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云南省防洪条例》《云南省水文条例》、《云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
三、《预案》修订的目标
进一步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
四、《预案》修订的过程
2022年2月底成立了由市防汛办主任为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水文水资源局、市气象局、市农业局六家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预案修编领导小组,全面启动了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评估和修订完善工作。市防办在原《预案》基础上,积极开展修订所需法律法规、文件和资料的收集工作,起草出初稿后,于3月底对防汛抗旱重点部门开展了第一轮征求意见,要求各部门重点对预警发布条件、预警响应以及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应急响应行动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做到与部门行业的预案相统一。4月上旬向预案中重新明确的35家成员单位开展了第二轮征求意见,收到全部35家单位反馈意见,其中26家无意见,另外9家提出了13条修改意见。市防办根据收集到的修改意见对预案再次进行了完善,于4月中旬对修改好的预案进行了第三轮征求意见,并召集修编领导小组成员对预案再次进行了讨论完善,最终形成《丽江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送审稿),报市人民政府审批。6月2日,市防办组织各县(区)防办和相关成员单位开展了2022年防汛抗旱业务知识培训,在培训会上对《丽江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政策解读情况进行了说明。
五、对《预案》修订几个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修订完善思路问题。在修订完善思路上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后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新情况、新要求,紧扣《云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部分市防指成员单位调整后的“三定”职责,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充分吸收灾害调查报告提出的措施意见,着眼于实用、管用和好用的原则进行修订完善。
(二)关于指挥体系和成员单位调整的问题。指挥部设防汛抗旱总指挥(市长)和双指挥长(常务副市长、副市长),市政府两位副秘书长、应急、水务、气象、消防、森林消防等部门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副指挥长;办公室主任由应急局局长担任,4名副主任,分别由应急、水务、气象、水文4个部门负责同志担任。特别明确了重特大应急响应行动中,总指挥、指挥长、副指挥长工作职责。与原《预案》对比,成员单位数量由31家调整为35家。新增4家单位:玉龙雪山管委会、泸沽湖管理局、老君山管理局、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通管办)。按照机构改革后各成员单位新的职能职责,对防指组织机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适当调整,重点明确和调整了市应急局和市水务局的职责。
(三)关于监测和预报预警问题。按照“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的要求,坚持防灾减灾救灾关口前移,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健全完善了监测和预报预警机制,进一步扩充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的内容,特别明确了极端降雨天气情况下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响应动作。对预警进行重新分类和等级划分,设计新增预警发布、预警响应、预警解除整个流程的各项工作细节,加强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流程,推进防汛抗旱应急处置体制机制向精细化、科学化、专业化发展。
(四)关于应急响应问题。维持原来水旱灾害按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划分等级的标准,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Ⅰ、Ⅱ、Ⅲ、Ⅳ级四级。明确Ⅰ级应急响应由总指挥签署命令,Ⅱ、Ⅲ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长或授权的副指挥长签署命令,Ⅳ级应急响应由市防办主任签署命令。在应急响应的启动权限、启动条件和响应措施的具体内容上作了较大调整,增加响应条件,从出灾以后才启动响应转变到研判可能造成灾害就启动响应,将响应关口前移,掌握救灾的主动性。细化响应条件,响应的启动更具操作性,避免出现响应启动过于频繁或长期不启动响应的情况出现,进一步细化启动响应后的工作措施,明确抢险救灾分工,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
(五)关于应急保障问题。在应急保障章节新增“供电保障”“供水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治安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内容,以利于抢险救灾工作中,有关成员单位更好地发挥应急保障职责,帮助受灾地区积极恢复生产生活。
(六)关于军队改革调整问题。因军队改革调整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建立,《预案》重新明确了消防、森林消防的任务职责。
六、修改后的两个特点
(一)对应和体现了新情况,新形势。一是构建新型应急管理体制,指挥机构力量更加强化。指挥部设防汛抗旱总指挥和双指挥长,成员单位数量由31家调整为35家,加快形成统筹协调、统分结合的工作格局。二是更加适应新的水旱灾害形势。面对极端天气多发频发的趋势,特别体现了极端天气下突出预警响应的作用。修订后的《预案》,应急管理体制更加完善,灾害处置更加高效,大灾应对更加充分,资源配置更加优化。
(二)更实用,更易操作,更顺畅。在操作上实化了两个方案作为《预案》实战化的两个关键的具体文件:一是《重特大暴雨预报预警信息处置工作方案》,二是《丽江市防范应对极端暴雨工作的实施方案》。《预案》细化实化指挥长和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具体责任、响应机制、行动措施,量化预警和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