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社会工作专家库管理办法》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实践,加强社会工作领域建设发展,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引领作用,促进丽江市社会工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丽江市人才发展规划》等有关规定,经丽江市民政局党组研究,2022年4月,丽江市民政局出台了《丽江市社会工作专家库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一)丽江市社会工作专家的组成
丽江市社会工作专家是原则上在丽江市长期固定工作,积极参与丽江市社会工作发展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专业人才。
(二)丽江市社会工作专家的分类
专家库成员包括社会工作专业理论人才、社会工作专业实务人才。
社会工作专业理论人才须连续从事3年以上的社会工作相关教学、研究(含法律、财务、公益慈善等领域),且具有讲师及中级以上职称。
社会工作专业实务专家,须具有如社会工作师、中级会计师、三级律师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近3年参与过至少3个不同实施地域(非同一社区)或项目领域(妇女儿童、扶老助残、助贫济困、社区服务等)的社会工作相关的服务、评估、技能培训等项目管理工作,项目总额不少于30万元。
(三)丽江市社会工作专家的职责
丽江市社会工作专家的职责为丽江市社会工作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
(四)丽江市社会工作专家的推荐形式
1.单位推荐。推荐单位在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后,统一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并填报《丽江市社会工作专家登记表》等材料。
2.专家推荐。由2名专家库成员向市民政局提出推荐意见,并填报《丽江市社会工作专家登记表》等材料。
3.个人申请。由符合条件的个人直接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并填报《丽江市社会工作专家登记表》等材料。
4.民政部门征集。按照本办法确定的程序,被征集者履行相应手续并填报《丽江市社会工作专家登记表》等材料。以此方式征集的对象,主要是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社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有关专业人士。
(五)丽江市社会工作专家的申报流程
1.组织推荐。市级相关部门、省内高(党)校各县(区)民政局、丽江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内社会组织,均可成为推荐主体。
2.资格审查。按照属地登记、管理的原则,由推荐单位实施资格审查,丽江市民政局审核,确定初步候选人。
3.综合评审。按照回避原则,由丽江市民政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评审组,对初步候选人实施综合评审,确定专家库成员正式候选人。
4.社会公示。对专家库候选人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局务会议研究。
5.审定批准。丽江市民政局局务会议审议批准专家库成员,并为其颁发聘书。
(六)丽江市社会工作专家的聘期
专家库成员每届聘期3年,由丽江市民政局统一颁发聘任证书,正式聘为专家库成员,纳入专家库管理。任期满后,对任期内表现突出的专家库成员,经审核合格,可连选连任。
(七)丽江市社会工作专家出库程序
1.任期满未予续聘。专家库成员聘任期满未予续聘,不再纳入专家库管理。
2.专家主动出库。专家库成员自愿申请退出的,出库后不再作为丽江市社会工作专家库成员,并收回聘书。
3.取消专家资格。对于专家有第十七条所列情况的,由丽江市民政局核实相关情况后,取消专家资格,收回聘书并做出库处理。
4.社会公示。丽江市民政局对出库专家进行公示,并同步更新专家库信息。
丽江市民政局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