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科技局关于《丽江市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解读
现将《丽江市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审查稿)(以下简称《方案》)的起草情况作相关说明。
一、《意见》起草过程
一是方案征集。制定下发《丽江市科技局关于征集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及措施的函》给市卫生健康委等11家具体的责任部门,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19〕26号)文件精神,请相关单位认真对照部门职责,结合丽江市实际逐条逐项提出具体落实方案及措施。
二是征求意见。由我局牵头代拟了《丽江市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征求一区四县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等11个部门的意见建议,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对《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是专家论证。2020年4月7日,由市科技局主持邀请有关部门的专家召开了论证会。通过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方案》实施主体明确、出台依据充分、操作性较高,风险评估为低风险。针对《方案》文本部分内容建议根据专家论证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并再次征求意见。
四是再次征求意见。于4月20日,针对根据专家论证会议意见修改完善的《方案》再次征求意见建议,并针对反馈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形成《方案》(审查稿)。
五是规范程序。《方案》(审查稿)请单位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后,按相关要求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方案》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方案》(审查稿)由发展目标、促进生物技术药取得发展、加快现代中药转型发展、推动仿制药突破发展、打造生物医药聚集区、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特色品种、加大要素保障和资金支持、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组成,在起草过程中,重点把握了以下2个方面:
(一)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19〕26号)文件精神,确保上级精神不折不扣得到落实。我市《方案》的整体结构与省《意见》基本相同,内容上基本对应,特别是省《意见》有明确规定要求的,我市以贯彻落实为主,《方案》突出了责任单位的贯彻落实,县(区)政府的推进落实。
(二)充分结合丽江实际
1.在总体目标上,全省的生物医药产业目标是到2022年医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比2018年实现翻一番,达到千亿元规模;全省主营业务收入达10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户数比2018年翻一番,其中100亿元以上2户,50亿元以上3户,10亿元以上11户。我市结合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实际和基础,考虑到2019年全市生物医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为21.91亿元,其中生物医药原料中药材总产值18.85亿元。提出:力争到2022年,全市生物医药工业企业户数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达以上1户,1亿元以上3户;生物医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4亿元规模;到2022年,全市中药材种植总面积达到30万亩,实现中药材总产值27亿元。培育中药材产业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8户和中药材产业销售收入达1亿元以上的企业6户。
2.在主要任务上,结合促进生物技术药取得发展、加快现代中药转型发展、推动仿制药突破发展、打造生物医药聚集区、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特色品种、加大要素保障和资金支持、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充分结合我市在中药材原料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种植基地等方面有一定基础,映华公司可进行甾体激素生产,而治疗心脑血管类重大疾病的大品种、生物疫苗、抗体药物、干细胞制剂等各类技术药方面是我们未来努力的方向,按此实际情况,对主要任务重新作了适当调整。省提出如:“促进生物技术药领先发展”,优先发展生物疫苗、大力发展精准医疗产品、积极发展以干细胞为重点的细胞治疗产品。结合我市的基础和实际我们“促进生物技术药取得发展 ”,通过外引内培等多种方式,鼓励相关企业和相关单位与省内外优势企业合作,鼓励重点研发生产机构通过市场化手段引进合作伙伴,扩大优势产品产能。推广生物疫苗惠民工程,提高全民疾病预防水平。参保人可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本人及亲属使用非免疫规划疫苗产品费用。将可以提供疫苗注射服务的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保证疫苗医保支付政策落地见效。鼓励相关企业与省内外优势企业合作发展大规模、高表达、高纯度、高活性抗体生产技术以及新型抗体制备技术。推进统一、标准、规范的技术质量应用体系,推进临床研究成果商业化应用。鼓励企业围绕恶性肿瘤治疗和免疫功能异常,加快发展免疫细胞治疗产品。
在“加快现代中药转型发展”方面,我们结合丽江实际,增强了道地药材优质原料基地的内容并明确具体措施、可行方案。“支持标准化、规范化、有机化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建设,积极发展道地药材。大力推进标准体系建设,推动生产企业、研究单位联合开展质量标准、炮制规范研究,系统构建中药标准化服务支撑体系和信息化追溯体系。”到2022年,全市建设道地药材生产基地30万亩,成为西南道地药材产区的重要组成。积极推进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优良的种子、种苗是中药材质量优质稳定的基础,中药材良种的选育、繁育、使用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的“源头工程”。依托“云南省定制药园”,大力实施中药材“良种工程”,加快现代生物技术在中药材育种领域的应用,尽快选育一批道地性强、药效明显、质量稳定的优质新品种并大力推广种植。大力培育一批道地药材专业村社。按照“丽江打造绿色食品牌”先行先试方案,每县筛选出5—10个具有产业增长潜力和发展基础较好的村社进行重点培育,培育主导品种品牌,努力扩大对外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快建立中药材的科技推广体系。结合机构改革开展,统筹现有农业科技人员力量,组建中药材产业工作站,确保有一支集研究、技术培训与推广、信息服务等方面的专业队伍。
在“推动仿制药突破发展部分”。我们结合实际,大力引进仿制药落地生产。着力支持上市许可持有人品种转化落地。积极转变招商引资思路,坚持“招大引强”理念,把丽江优质的项目和有限的土地资源集中投向投资规模大、市场占有率大、产出效益大,创新能力强、资本实力强、辐射带动强的国内中药、植物药知名企业、百强企业、领军企业进行精准招商。鼓励化学药研发。鼓励企业针对重大疾病开展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研发,加快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供应短缺以及专利到期前一年尚未提出注册申请的仿制药研发生产。
在资金保障支撑上,提出“总部新落户我市并就地纳税的生物医药世界500强或国内工业百强企业,经审核认定后,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同时根据《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衡健康发展25条措施的意见》(丽政发﹝2019﹞3号)、丽江市招商引资中介奖补办法(试行)》(丽政发﹝2018﹞55号)文件精神,对新引进的内资项目按照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实物量的0.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新引进的外资项目按照实际利用外资额(美元)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方案》的贯彻执行
《方案》对我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将起到很好的指导、促进作用。下一步,需要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上下功夫,特别是一些重大措施落实及任务的完成,还需要各责任单位提出更加具体的推进措施。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投资促进局等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把《方案》的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