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共丽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有力指导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发〔2021〕33号)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度重视,完善领导机制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专门科室和专业人员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牵头、其他科室协同、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我办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制定了年度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坚持依法决策,认真落实党组工作规则等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保障了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与市司法局的工作联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咨询、文件起草、代理市人民政府出庭应诉等方面的参谋和助手作用,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二)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坚持把普法宣传工作当作重要任务来抓,领导班子带头发挥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广泛参与,营造了较为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制度,将学法环节作为会前规定动作。我办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研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022年,我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会前集体学法3次。二是建立机关干部职工常态化学法机制。制定了《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对学法内容、学习目标等作出了具体要求,利用周五集中学习的机会定期开展机关干部普法学法活动,通过邀请行业专家授课、专题辅导、警示教育等方式重点开展了对《民法典》、《食品安全法》、《国家安全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三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能力,把能不能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内容。
(三)严把法律关,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9〕67号),加大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2年备案审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截至目前,共完成6件市政府层面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以及3件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此外,我办牵头组织开展了丽江市涉及计划生育、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出让制度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废止《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云南省丽江老君山国家公园管理办法》、《丽江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加强督查督办,切实抓好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
一是立足全局开展督查。以全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各项任务目标为督查工作主线,将《政府工作报告》相关指标进行细化,逐一分解到各县(区)、市直责任部门,明确了牵头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将各单位反馈的落实情况,逐一记录,逐项“对帐”,定期通报。对重点经济指标进行全程跟踪,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反馈主要领导,对进展缓慢未达到要求进度的,督促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制定跟进措施。二是抓实各类专项督办工作。围绕市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事项、领导重点关心的重大项目建设、疫情防控、经济发展、河(湖)长制、林长制、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事项、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安保维稳等工作开展了全面综合性督查。三是坚持关注民生、服务基层。重点开展了乡村振兴“2+6”示范点建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拨付情况、农村水窖奖补资金兑付、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卫生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关民生领域重点工作的专项督查。对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留言及时办理,截至10月底,共办理112件平台留言。四是完善制度,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2022年5月,制定了《丽江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实施细则》,推动办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市两会结束后,积极对接市人大选联工委、市政协提案委,认真做好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交办工作,将167件建议、235件政协提案交由5个县(区)、46家市直部门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面商面复率达到95%以上,代表委员满意率达95%以上。五是科学统筹,切实为基层减负。严格落实《丽江市2022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截至10月底,全市政府系统组织督查检查考核31次,均为审批备案、上级统一安排或者年初列入计划。认真梳理总结上一年度发文、会议数量的情况,落实比2021年只减不增的硬性要求,截至10月底,市政府系统共制发文件280份,召开会议140次。六是细化指标,确保公正考评。围绕2022年市政府中心工作,制定并下发了《丽江市政府执行力综合评价体系及评分标准(2022年)》。组织市直有关部门,根据2021年市政府执行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开展了2021年综合评价,评价结果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向全市通报。
(五)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丽江12345市长热线工作
1.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一是严格执行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督促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所有非涉密公文报审流转、会议报批、综合办公等事项均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办理执行,公开属性审查作为公文报审的必经流程嵌入到协同办公系统中,有效提高了政府文件制作、审查、公开的运转效率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二是健全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实时归档等制度,坚持日常读网巡查,确保公开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全市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依法主动公开重要政务信息,全市政务公开权威性和影响力得到不断加强。三是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有关要求,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和流程,截至2022年11月,全市通过“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和线上、线下受理渠道,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5件,均严格按照有关答复文书规范和法定时限认真答复申请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纠正行政行为的情况。
2.进一步提升平台建设水平。一是政府系统网站全部入驻市网站集约化平台。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市级政府部门网站全部入驻丽江市网站集约化平台,按照一个要求、一套标准,统一了全市政府网站运维单位,落实了网络安全三级等保要求,规范了第三方监测机构和检测标准,彻底改变了以前政府网站各自管理的局面,有效整合了资源,降低了运维成本,全市政府网站管理集约化、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全面提质增效。二是加强政府网站平台建设。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主阵地,按照上级要求规范设置各栏目板块,主动公开法定公开内容和重点领域信息。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创建文明城市、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和事件,及时开设专栏宣传全市动态,传递党委政府声音。截至2022年11月,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5047篇,全市政府系统网站未发生公开发布涉密或者非主动公开内容的情况。三是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和应用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应用工作,清理整合关停了一批“僵尸”政务新媒体,截至2022年11月,全市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报送新媒体账号211个,均运行正常,累计注销无维护能力的“僵尸”政务新媒体81个。四是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整合归并全市开通各类热线15条,实现12345市长热线“一号受理、一号通办”,“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接听服务。截至2022年11月,丽江12345市长热线共接处有效来电来件94373件,同比增长129.71%,发起工单32237件,办结30394件,办结率94.28%。
二、本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我办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亲自安排,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是强化党的领导,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三是狠抓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机关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设,不断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四是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教育引导全办党员干部把依法行政当做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2022年,我办广大干部职工没有发生因违法违规受查处的情况;五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贯彻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集体学法制度,2022年,我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会前集体学法3次。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我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丽江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同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分阶段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及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确保按时限按要求完成我办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党政主要负责人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办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意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还有待加强。由于业务繁忙,有时会有重工作轻学习的思想,导致部分干部职工参与学习的时间较少,对各项法律知识的理解不够透彻,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开展学习和宣传活动的形式不够丰富。在开展各类学习活动中,局限于组织集中学习或者安排自学,创造性地开展其他形式的学习活动有所不足。在组织普法宣传时,规定动作完成的比较好,自选动作还不多,具有鲜明特色、亮点的宣传活动还比较少。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衡量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落实党政负责同志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把能不能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法治培训,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明确普法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积极开展学法用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切实增强普法工作实效。
(三)推动依法决策。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组织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开展法律顾问选聘工作,认真组织公职律师申报,为我办依法行政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撑。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深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范文件制定程序。不定期牵头组织对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适时清理,对已公布的不符合实际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实行动态化、精细化管理。
2022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