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布丽江市省级开发区赋权事项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级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通知》有关内容,推动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现就《通知》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园区经济,推动我市省级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赋予我市开发区更大改革创新自主权,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在充分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开发区赋权事项目录,起草形成《通知》,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通知》
《通知》包括4个部分。
一是明确赋权内容和方式。分级分类赋予丽江市2个省级开发区部分省级和市、县(区)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内部审批四类行政职权。明确赋权方式。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提出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效能评估机制,确保赋权事项“赋得下、接得住”。
三是落实监管责任。明确要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全面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确保“管得住、管得好”。
四是全面组织实施。明确统筹协调部门、赋权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在开发区赋权工作中的职责要求,确保上下协同、精准高效推动我市赋权工作落地见效。
(二)关于《目录》
此次赋权,共赋予丽江金山高新技术开发区审批权限主项16项、子项22项,赋予云南华坪产业园区审批权限主项11项、子项15项,涉及发改、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等9个部门,其中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的赋权方式为委托,内部审批事项的赋权方式为下放。
三、主要特点
按照“能放尽放、分类赋权”和“适用实用、能接尽接”原则,聚焦“赋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目标,由开发区管委会结合自身承接能力,科学自主选取赋权事项。同时,明确统筹协调部门、赋权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要分级分类做好省级单独赋权和省、市、县一体赋权事项衔接工作,强化赋权工作指导和服务,加强承接能力建设,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及时研究解决赋权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本次赋予的各项权力高效、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