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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8条措施》政策解读

2023/07/25 3.0k 阅读 363 点赞

丽江市《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8条措施》政策解读

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8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是什么?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保障好基本民生”。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措施。此时印发《通知》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要求,细化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提出的一系列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稳就业措施。二是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必然要求。当前正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关键阶段,今年高校毕业生预计回丽4500人,完全有必要在拓宽就业渠道上创新政策举措,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服务保障、权益维护、困难帮扶,做实做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千方百计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通知》在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方面有哪些举措?

在奖补引导方面,明确高校毕业生在乡镇、村企业就业,符合条件的,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在创业扶持方面,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做电商,给予最高3万元创业补贴。首次面向在校大学生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发放创业补贴,将创业扶持范围由毕业3年向后延伸至毕业5年内大学生。实施“彩云雁归”创业计划,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金补助。在培训赋能方面,省级已将12个重点产业职业(工种)目录纳入补贴范围,首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多证结合制度,面向在校学生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在资金减负方面,明确及时兑现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在兜底保障方面,明确聚焦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展“一对一”个性化就业援助,为每人至少提供3个针对性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对市场化渠道难以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支持返乡创业做电商。对返乡创业做电商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免费网络创业培训。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享受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扶持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创业人员,稳定吸纳就业3-5人(含5人)的给予3000元补贴,稳定吸纳就业6人以上(含6人)的给予5000元补贴。对成功创业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创业者,经过评选认定,按照规定给予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3年内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到驻丽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由企业为其在丽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大专、本科、硕士每人分别1000元、3000元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继续举办“创翼云南”“创翼丽江”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赛,择优评选一批符合条件的优秀创业大学生,给予激励奖补。

三、《通知》在鼓励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有些什么支持措施?

明确在给予招用毕业生的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方面,将“企业”范围从之前的中小微企业扩大至包括所有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并将补助标准增加至2000元;对县以下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对驻丽企业新增吸纳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丽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本科、硕士每人1000元、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补贴(单个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继续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设立见习岗位,按照规定给予见习单位1500元/人·月的省级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再提高500元。

引导服务乡村振兴。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且从2022年1月1日起算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的,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对毕业3年内有意愿到我市行政区域内乡镇、村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类职业(创业)培训的,参照脱贫劳动力补贴标准给予职业(创业)培训补贴。

四、《通知》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录(聘)高校毕业生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明确挖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存量,统筹自然减员,稳定招录(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合理确定招录(聘)时间。加快招录进程,确保在8月31日前完成今年政策性岗位招录。稳定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指导企业规范发布招聘信息,推进公开招聘。

五、《通知》在基层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方面有什么支持措施?

明确深入挖掘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等岗位,扩大“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招募规模,实施“城乡社区专项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落实基层就业的大学生给予高定工资、事业单位提前转正定级等倾斜支持政策。

六、《通知》对高校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方面有些什么创新举措?

支持高校创办“校园创业孵化园”,鼓励就业服务机构与高校合作设立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建立岗位归集筛选、共享发布机制。

七、《通知》在加强高校毕业生服务保障方面是如何明确的?

明确简化就业求职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实施“云岭大学生就业护航行动”、人社局长进校园、政策辅导进校园等活动,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市场力量提供多元化招聘服务,全方位加大线上线下招聘频次,为高校毕业生送岗位、送资源、送政策、送服务。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清理整顿,坚决防止和纠正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对性别、年龄、学历等歧视行为,依法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违反试用期规定的行为,大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