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特殊教育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政府关于特殊教育发展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特殊教育水平,推动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2023年5月31日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丽江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便于各有关部门、单位理解《行动方案》相关内容,切实做好工作落实,现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2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提升特殊教育水平,结合丽江市实际,制定《行动方案》。
二、总体目标
巩固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大力发展学前、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到2025年,丽江市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青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加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医疗、康复、信息技术等与特殊教育的融合,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初步建立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
四、主要任务及措施
《行动方案》主要由三个部分19条组成。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含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第二部分:主要任务,由“持续提高参加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深入推进多元融合、全面提高特殊教育教学水平、夯实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创设良好育人氛围6个板块19条措施组成”;第三部分:组织保障,由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加强督导评价、树立良好导向5条措施组成。
《行动方案》的重点内容:一是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一人一案”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完善送教上门服务标准,能够入校就读的残疾儿童不纳入送教上门范围,同时保障儿童福利机构内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中小学教育。到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以上。二是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到2024年,推动所有特殊教育学校均附设幼儿园或学前部(班),具备开展学前特殊教育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特殊教育幼儿园或附设学前部(班)。全面推进残疾儿童随园保教试点工作,提高随园保教质量。三是深入推进多元融合。探索适应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加强校际资源的共享与整合,推动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结对帮扶共建、集团化融合办学,创设融合教育环境,推行残疾儿童可在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康复、部分课程可到普通学校(园)随班学习(活动)。开展融合教育示范校和特殊教育改革示范校创建活动。
丽江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