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近期,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丽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丽政发〔2022〕26号)(以下简称《实施计划》),为便于市、县(区)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就《实施方案》制定的依据、起草过程、实施目标、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等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云政发﹝2021﹞30号)文件精神。
二、起草过程
一是成立了起草工作组,由起草工作组牵头对《丽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对《实施计划》中涉及的各项数据指标结合丽江实际进行了科学评估;二是认真草拟了《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三是征求了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征求的意见建议,收回反馈意见24份,其中有效意见1份,经研究后已采纳,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四是对《实施计划》进行了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由市教体局法律顾问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五是《实施计划》(送审稿)通过了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合法性审查。
三、实施目标
到2025年,全市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水平显著提升,基本补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短板,科学健身指导体系更加完善,各级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更加丰富,人民群众健身意识和素养进一步增强,体质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各运动项目参与人群持续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全市城市社区普遍建成“15分钟健身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升级完善全民健身设施,构建“10分钟健身圈”。推动城乡体育场地设施均衡发展,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3平方米,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为91.5%。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名,带动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总产出)达到15亿元。
四、主要内容
《实施计划》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3个方面组成。工作任务共15项,由补齐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短板、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提升全民健身组织服务水平、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全民健身多元服务平台等5个方面组成。
五、特色亮点
《实施计划》在全面总结“十三五”全民健身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科学制定了合符丽江实际的任务指标。与国家、省级出台的文件相比,一是突出了大力支持以足球为首的“三大球”项目在群众中的推广普及、在校园中的强化提高、在社会组织中的支持保障,以“三大球”为基础,带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全民健身;二是结合丽江打造“世界文化旅游名城”、“健康生活目的地”的目标,提出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支持古城区“云南省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完善体旅融合基础设施,组织策划具有影响力的国际国内体育赛事;三是提出以丽江市成功承办云南省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为契机,推动丽江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场地设施、竞技水平、文化氛围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