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精神,2022年9月,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丽政办发〔2022〕45号,以下简称《通知》),编制形成了《丽江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丽江清单)。为便于市、县(区)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就《通知》及丽江清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编制工作。市政务服务局牵头,会同市直有关部门、驻丽有关单位,依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按照“照单承接、依法编制、全面覆盖、严格实施”的原则,编制了丽江清单,经五届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通知》的主要内容共有3部分。
第一部分,严格实施行政许可。提出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
清单管理、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全面执行事项实施规范、清理整治变相许可。
第二部分,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出明确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厘清监管主体责任、完善监管规则标准。
第三部分,其他要求。明确了县(区)级编制、公布清单的时间节点,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与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等清单的协同联动,强化监督管理。
三、丽江清单的主要内容
丽江清单层级涵盖市、县(区)两级(乡级不编制清单,包含在县级清单中),包括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在云南省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360项和云南省地方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4项,共364项,本市未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涉及36个市直部门、驻丽单位和5个县(区)。《清单》明确了每一个行政许可事项的主管部门、许可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