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要求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意见》,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增效,结合丽江实际,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丽江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出台《方案》的指导思想和重大意义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决策部署和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织密民生保障网、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在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实现人人老有所养的同时,突出优化参保结构,将更多人员纳入更高保障水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现老有颐养,通过扩面提质,加大再分配力度,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让人民群众更加公平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和更加可靠的社会保障,促进人民群众从全面小康向着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
二、《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
《方案》提出丽江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任务:到“十四五”末,全市95%的常住人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5万人以上,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9.1万人以上(市级4.4万人,古城区4.6万人,玉龙县2.3万人,永胜县3.3万人,华坪县2.6万人,宁蒗县1.9万人);到2035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88万人以上,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7万人以上(市级4.8万人,古城区7.8万人,玉龙县3.1万人,永胜县5.2万人,华坪县3.4万人,宁蒗县2.7万人)。加快推动全市养老保险制度从“有”向“好”转变,促进各族群众从全面小康向着共同富裕目标迈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方案》提出三个方面的工作内容
(一)数据比对,确定扩面对象
市、县(区)健全完善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和交换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和资源优势,认真开展数据比对核查,根据公安户籍数据、税务纳税数据、市场监管市场主体数据、医保参保数据、丽江籍高考录取数据、法院刑事案件判决数据、民政低保数据以及乡村振兴三类监测对象数据等信息,结合入户调查,全面摸清已参保及未参保人员底数,建立并动态更新扩面对象实名库,精准识别8类重点群体。
(二)专项行动,确保扩面增效
1.强化执法扩面。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将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工作时间、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情况都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督促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尤其是具备参保缴费能力的企业依法参保。
2.完善政策扩面。各县(区)要逐步将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补贴提高至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基数的20%—50%,提升政策的吸引力,并全面落实户籍限制等政策,吸引更多的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3.鼓励维权扩面。信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人民法院等要高度重视社保侵权案件,审计部门要着重对用人单位是否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进行审计,将社保权益受到侵害的人员按规定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纳入参保范围。
4.典型带动扩面。加大村(社区)干部及乡村医生参保缴费补助政策落实,将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范围,并带动本村本乡有能力的城乡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5.精准宣传扩面。常态化开展社保服务先锋队“三出三进三深入”活动,激发各类基层服务组织力量,同时加强与平台企业和用工单位合作,通过媒体等创新渠道,积极营造全民参保、依法参保的浓厚氛围,动员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6.政府兜底扩面。落实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引导持续参保缴费。坚持和完善困难群体参保帮扶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三)优化服务,完善工作机制
1.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城市一刻钟、农村10公里”的社保服务圈,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快办”行动,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功能,实现跨省通办、顺畅办理。
2.提升主动服务群众能力。开展“社保服务进家门,权益落实到个人”服务理念教育。用好一线工作法,分级组建社保服务先锋队,实施优质、高效、暖心的“康乃馨”社保服务行动,锻造一支政策熟、能吃苦、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服务队伍,开展社保“三出三进三深入”常态化服务。
3.提升宣传引导能力。建立常态化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机制。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加强正面引导,强化舆论监督,积极营造浓厚氛围。
4.建立入户调查机制。各级政府结合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和网格化管理推进,建立全民参保入户调查常态化工作机制,精准掌握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5.建立挂钩“包保”机制。建立“处级干部挂县(区)、科级干部挂乡(镇)、一般干部挂村(社)”的三级挂钩联系“包保”工作机制。
四、《方案》提出三个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9月30日前)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从县级层面对扩面增效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部署、高位推动,结合实际制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2034年)
围绕“八类群体”,扎实开展社保扩面专项行动,市人民政府每年根据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对各县(区)进行考核验收,总结工作经验,提炼工作亮点。
(三)总结提升阶段(2035年)
对标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到2035年年底,力争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缴费阶段人员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占比达到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