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方案〉任务分解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2号),推动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措施落地见效,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方案〉任务分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现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截至2021年底,丽江市市场主体总量达133605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06582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79.77%。个体工商户作为数量最大的市场主体,在发展经济、吸纳就业、活跃市场、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的微观基础。受经济大背景和疫情不确定性影响,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面临市场预期不稳、发展信心不足、成本压力增加、资金链紧张、金融支持不够等诸多困难挑战,生存质量亟需提高。同时,个体工商户具有独特的发展特点和利益诉求,立足于个体工商户当前的困难问题和发展需求,需要从整体谋划、精准施策,进一步提振广大个体工商户发展信心、稳定生产经营。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2号),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照职责分工,认领工作任务,深化细化实化各项措施,研究起草了《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对照省级工作方案,结合丽江实际,明确主要做好“7+9”重点工作。
“7”指的是从税费优惠、金融支持、稳岗就业、减房租降成本、拓展市场促消费、鼓励支持“双创”、融通协同发展7个方面推进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三进个体工商户”。
一是由市税务局牵头,深入开展税费优惠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全面落实涉及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加大《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宣传推广力度。大数据筛选推送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开通服务个体工商户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绿色通道”。
二是由市金融办牵头,深入开展金融支持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按照《丽江市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手册》,逐项列明政策适用范围、申报条件、办理流程等,便于个体工商户了解政策、利用政策,有效满足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的合理融资需求。
三是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深入开展稳岗就业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加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大力开展包括个体工商户用工培训在内的普惠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全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次。聚焦稳就业保就业,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采取有力举措保障社会保险“降、缓、返、补、扩”等各项政策落地。
四是由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牵头,深入开展减房租等降成本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着力缓解个体工商户承压最大的房租问题,针对租赁不同性质房屋的个体工商户分类施策,落实兑现国有房屋房租减免政策,建立集体会商制度集中议价、发放倡议书,通过平等协商合理减降非国有经营性房屋房租。落实减免、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加强对经营服务性收费、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监管,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
五是由市商务局牵头,深入开展拓展市场促消费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通过发放“舍不得的丽江,你我共享云闪付”丽江消费券,在保障生活必需品供给基础上,积极推动稳企稳岗稳就业。积极探索直播、抖音、淘宝等线上线下相结合新模式,坚持“线上、线下”两条腿走路,推动我市商贸流通业常态化复苏。紧紧围绕搭平台、建通道、扩流通、抓消费,以拓展流通渠道为抓手,推进丽江特色产品走出去。
六是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深入开展鼓励支持“双创”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组织举办全国双创活动周丽江特色活动。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完善“达到条件就认、条件不行就退、成效突出就奖”的创新孵化载体常态化准入退出及奖励机制,对成功孵化或引进优质企业的孵化载体给予相应奖补。积极申报丽江双创园为省级双创示范基地。
七是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深入开展融通协同发展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强化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之间的信息互通,健全完善“政银企个”会商服务平台和对接协调长效机制,支持个体工商户参与政银企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与政府、银行、企业实现融通协同发展。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探索供应链金融新模式,便利个体工商户融资。
“9”指的是从加力资金支持、减税降费、房租减免、减轻社会保险负担、降低经营费用、金融支持、稳岗就业支持、创新创业支持、优化政务服务9个方面细化我市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措施。
一是加力资金支持。优化财政有关领域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鼓励各县(区)安排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专项资金,积极争取省级中小微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按一定比例阶段性予以奖补,支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他社会资金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二是加力减税降费。2022年4月1日-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50%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的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展至个体工商户;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期限为6个月。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执行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是加力房租减免。落实减房租降成本纾难解困政策,承租国有经营性房屋的,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含单位和个人),免租期间(以减租方式减免租金的可换算成免租期)免征相应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是加力减轻社会保险负担。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国家明确的22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工伤、失业保险缓缴期限为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五是加力降低经营费用。持续推进平台费率透明化工作,协调电子商务、外卖等互联网平台进一步下调餐饮、住宿、家政等受疫情影响的生活性服务业个体工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个体工商户的服务佣金、店铺押金、宣传推广等线上经营成本。联合开展个体工商户数字化经营能力培训,提升个体工商户数字化经营能力。对受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电费、水费的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六是加力金融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个体工商户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加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支持。对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和消费贷款等协商办理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督促金融机构认真执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的容忍度标准;督促金融机构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取消部分票据业务收费。
七是加力稳岗就业支持。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以单位形式参加失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按90%返还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依据培训补贴目录,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八是加力创新创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最高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和从事种养业农民等群体个人担保贷款倾斜支持力度,对上述群体1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按照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创办经营实体的高校毕业生创业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每年进行优秀创业者评选,并对评选出的优秀创业者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九是加力优化政务服务。推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做好“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办、帮办代办”配套服务,引导个体工商户通过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自助终端、邮政快递等渠道“不见面”办事,降低办事成本。持续推进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配合省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推动所有涉个体工商户审批服务事项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个体工商户信用修复申请,简化流程移出异常名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三、主要特点
(一)重衔接,关注政策系统性。充分考虑与宏观政策取向的一致性,与已出台的纾困解难相关阶段性政策的体系性,根据现阶段个体工商户实际情况进行衔接、细化、调整,提升了政策的实效性和系统性。
(二)准施策,突出问题导向。《通知》精准针对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对个体工商户面临的房租支出压力大、经营成本负担重、就业稳岗难、网络平台服务费用高、融资贷款难等突出问题,按照扩展一批、延续一批、加力一批原则,提出了精准有效的政策举措,包括加力房租减免、加力降低经营费用、加力稳岗就业支持、加力创新创业支持等多方面,通过普惠性“免”、多渠道“减”、大规模“退”、针对性“补”,为个体工商户带来真实有效的扶持、真金白银的实惠。
(三)优服务,强调落实兑现。《通知》提出七个“三进市场个体工商户”活动,以个体工商户需求为导向,强调政府作为“联络员”、“分析员”、“监测员”、“帮扶员”的定位,贴近服务、问需施策,通过推行政策宣传进、政策服务、政策兑现进个体工商户活动,提高政策知晓度、服务精准度、政策供给质量,有效实现“政策明”、“能落地”、“快兑现”,真正把纸上的政策落到地上、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