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19年2月13日,丽江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丽江市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19〕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有关企事业等相关单位能更好地理解《实施意见》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45号)精神,不断优化全市创业创新生态环境,充分释放全社会创业创新潜能,积极打造双创高地、人才洼地、财富宝地、康养福地、旅游胜地。由市科技局牵头商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提出我市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实施意见,加快创新型丽江建设,进一步系统性优化我市创业创新生态环境,强化政策供给,突破发展瓶颈,充分释放全社会创业创新潜能,凝聚起更为强大、更为持久的创业创新力量,为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参照云政发〔2018〕45号文件体例,主要内容分为5个部分。
一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二是拓展企业融资渠道,三是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四是完善人才流动激励机制,五是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共计26条举措。
三、主要特点
在贯彻落实政发〔2018〕45号文件提出的重大举措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实施意见》重点突出了以下内容:一是依托我市独特的区位优势、生态旅游资源、民族文化和传统工艺等优势,打造本土歌舞品牌,开辟更广阔的创业就业渠道;二是重点围绕服务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搭建双创综合服务平台,开辟面向本土民营企业和创客的专区,切实满足我市创业就业需求。